领失业金时办了营业执照,还可以继续领吗?
金华市律师网
2025-04-03
领失业金时办了营业执照,一般不能继续领失业金。分析说明: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意味着失业人员已经开始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即重新就业的一种形式,因此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办理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活动往往是出于本人意愿的主动行为,与这一条件相悖。提醒:如果开始实际经营并产生收入,且未按规定停止领取失业金,可能会被视为违规领取,需要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并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来看,领取失业金期间办理营业执照后,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停止领取失业金,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择不同处理方式的依据:应基于个人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做出选择。如果确实已经重新就业(如开始实际经营并产生收入),则应主动停止领取失业金,并告知相关部门。如果仍有疑虑或不确定是否属于重新就业,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专业律师的意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具体操作:1.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开始实际经营,应立即停止领取失业金,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相关情况,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2.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形,可以主动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3.如果已经违规领取了失业金,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了解自己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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